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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特勤队(站)装备配备标准 XF622-20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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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 总则
5.1.1 消防特勤队(站)配备的装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,以及相应的市场准入制度。
5.1.2 消防特勤队(站)人员的个人防护装备配备,应符合GA 621的规定。
5.1.3 消防特勤支队下属队(站)的装备配备,可根据需要进行组合,但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要求。
5.1.4 本标准规定的必配装备是各级消防特勤队(站)的基本配备要求,本标准规定的选配装备应根据 当地实际情况配备。
上一节:
4 配备原则
下一节:
5.1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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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1 范围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3 术语和定义
4 配备原则
5 配备要求
5.1 总则
5.2 消防特勤队(站)装备配备
5.3 抢险救援班装备配备
6 管理与维护